如实申报艺术品完税价格--艺术品进口报关的关税怎么计算?
案例2[B公司为一家艺术品进口代理公司,就其代理进口的一批油画、雕塑,由于进口申报价格远低于境外拍卖成交价,海关质疑B公司低报进口价格、偷逃应缴税额,涉嫌走私行为。B公司辩称:涉案艺术品属于收藏品,根据《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涉嫌走私进口的有价值的收藏品应当以有关部门鉴定的价值,而不是拍卖成交价作为计税基础。
点评:从艺术品鉴赏及投资的角度,如何定价是一门深奥的学问。
而从海关审定其完税价格的角度,却是有章可循。对于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艺术品,根据《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海关首先应当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即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金额。
当该等实付、应付的金额不符合《审价办法》规定的成交价格的构成条件时,例如买卖双方之间有影响成交价格的特殊关系,海关再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等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因此,对于在境外通过拍卖购得后进口的艺术品,原则上应先判断其拍卖成交价是否符合《审价办法》项下的成交价格,如是,则应以拍卖成交价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完税价格并征收相应税款,无需考虑其实质价值。
还需留意,拍卖艺术品成交价大多包括买方在拍卖会的最终落槌价加上一定比例的佣金,该等拍卖佣金可能被视为向拍卖行支付的经纪费而一并计入完税价格。
其次,B公司提出该等辩称一方面或许出于艺术品的实质价值与拍卖成交价可能存在较大落差的考量,另一方面,商品归类视角下的“收藏品”与“艺术品”适用的税率也大有不同。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具有考古学、人种学、历史学、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解剖学、古生物学或钱币学意义的收集品及珍藏品(税则号列:9705)的最惠国税率为0%,而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税则号列:9703)、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拼贴画、镶嵌画及类似装饰板(税则号列:9701)的最惠国税率一般为1%~6%不等。
然而,区分构成收集品及珍藏品或是雕塑品、油画等的,不是该物品进口后的用途,而是应按该物品是否符合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中的描述确定。据此,B公司的意见最终未被法院认可。
另外,以物易物也是艺术品交易常见的方式之一,但以该方式进口的艺术品可能会被视为无法确定成交价格,只得根据《审价办法》以其他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而鉴于艺术品交易的特殊性,通过“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等方法审查确定其完税价格较一般物品更为困难,实务中存在参考该艺术品或同类商品此前拍卖价格的情况。
伴随着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频繁开展和“文博热”的常态化趋势,艺术品进出境相关手续将不断趋向透明化、便利化。仅以上海为例,2021年上海文物艺术品市场总交易额达354亿元人民币,在疫情背景下仍比前一年实现5.4%的增长。
这与上海近年来启动社会文物领域系统性改革、聚焦文物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并探索实施多项优惠措施密切相关。
同时,相关业者仍应充分了解艺术品进出境中的特殊之处及多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本文提及的事先审批手续、文物进出境限制、艺术品的商品归类及完税价格审定、暂时进出境和保税展示交易模式的运用等,以期艺术品进出口活动稳健行远。 |